
一、先進安全應急裝備申報通知
工信部近日公示了關于《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推廣目錄(工業領域2025版)》,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推動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規〔2024〕53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推廣目錄(工業領域2025版)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安全函〔2025〕162號)經企業申報,地方、有關央企和有關部屬單位推薦以及綜合遴選96個先進安全應急裝備。
該項目2024年10月公布申報,2025年5月12日 - 7月10日企業申發布了推薦申報通知,初審推薦:2025年7月31日前,2025年11月公布名單。
二、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推薦申報范圍
重點圍繞《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推廣目錄(工業領域2024版)》列出的四大類100項裝備:
監測預警類:靜電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生產監測預警數據采集裝置
智能裝備類:復雜地形災害應急救援機器人、步履式智能挖掘機、多功能兩棲尾礦庫應急救援平臺
消防系統類:圖像型火災探測器、火花探測系統、抑爆系統
防護裝備類:智能安全帽、消防員滅火防護頭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
三、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推薦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要求客觀、真實。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作為申報裝備產品關鍵技術指標的佐證材料,無法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的關鍵技術指標項可通過用戶證明進行補充。申報裝備不在2024年目錄100項裝備范圍內的,需補充提交專家鑒定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 第三方檢測報告。由省級及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或者其授權部門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或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應有明確結論,且結論為合格。
2. 用戶證明。由申報裝備的權威用戶單位出具的證明,應加蓋用戶單位公章。
3. 專家鑒定報告。由省級(含)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專家鑒定報告,且鑒定報告結論應至少為“關鍵技術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四、第三方檢測報告介紹
包含軟件、系統的裝備,需要出具由省級及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或者其授權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即具有CNAS、CMA、CCRC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軟件檢測報告》。
軟件檢測報告測試依據GB/T 25000.51-2016 《系統與軟件工程 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從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可移植性、維護性、兼容性(共存性、互操作性、兼容性的依從性)、信息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抗抵賴性、可核查性、真實性、信息安全性的依從性)、性能效率(時間特性、資源利用性、容量、性能效率的依從性)八個質量特性進行測試,對產品進行全面的測試評價,測試后出具《軟件檢測報告》。